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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怎么理赔和追偿
交强险理赔垫付为出现需要垫付的情形,然后进行垫付。交强险理赔追偿为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交警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交强险追偿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一、交强险追偿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1、交强险追偿的四种情形具体如下:
(1)被保车辆驾驶人员没有取得驾驶证的;
(2)驾驶人员醉酒驾驶的;
(3)汽车被盗或抢期间发生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垫付的赔偿范围主要有什么
1、交强险死亡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关于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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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又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网友咨询:
关于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交强险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社会公益性,交强险项下追偿权的行使应严格限于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上述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渠道:一是保险公司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二是通过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补充: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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