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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交强险是怎么赔付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内赔付。交强险在无责的情况下也是需要赔付的,赔付的范围及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对方是挂车,车头和挂车都买了交强险,那么无责赔付医疗费用就是2000元。
法律分析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只有以下情况交强险才不会赔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被车撞后,判断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的赔付项目有哪些
一、交强险的赔付项目有哪些
1、交强险的赔付项目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是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责任限额是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限额是2000元人民币。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二、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交强险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车辆交强险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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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强险的赔付情况如下:1、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2、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3、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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