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6 04:16:04 | 寻车网
没有交强险被交警查到后,会被扣留机动车,并且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驾驶无保险无年检车,被交警发现后会扣留车辆。如果车辆还没有年检的,那么机动车驾驶员会被记3分,罚200元。没有购置强制险的,责令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交强险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果没有交强险上路被执法交警查到,会被扣留车辆。待车辆投保后返还,并处以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同时,没有交强险,车辆年检审核不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拓展资料:如果没有交强险上路,会有以下后果:
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2、车辆年检审核不受理;
3、如果被执法交警查到,会被扣留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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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可能是保险公司收了保金却没录入相关信息,但是这种情况是极少的。 很多保险公司的保单信息不能及时与交警支队的信息服务台关联,这样也是不会在网上查到的。
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违法行为条例》规定,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 强制保险 的,扣留机动车辆,并处罚两倍应缴保险费。
从实践角度,交强险适用无过错赔偿原则。
(一)不论过错。交强险的无过错赔偿原则,即无论投保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被保险车辆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之外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
(二)有效性。为保障赔偿有效性,《安全法实施条例》90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等预先支付抢救费用时,由 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和基金机构。 寻车网
并《 保险法 》六十五条,保险人在具体情况下可直接向第三人支付保险金,第三人在具体情况下可直接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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