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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
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未年检的车辆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驾驶人对车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安全技术年限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没有年检没有交强险怎么处罚
没有年审的车、机动车上路会被罚款200元,没有缴纳交强险的车辆会处交强险保费2倍的罚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具体情况如下:
1、交强险过期脱保的,如果被查会双倍罚款,比如非营运家用轿车交强险950元,要罚款1900元,并扣留车辆,直至投保交强险。
2、没有年检的车辆并不具备上路的资格,如果还继续上路,被交警查获将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另外,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3、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种,是为了保护事故中的受害者,但由于其保险金额太低,所以很多人补投第三者责任险。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交强险到期没续费,发生事故车主还会面临巨额赔偿。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过期了,赶快续保险,只要脱保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照样可以享受优惠。
4、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定期通过尾气检测、汽车外观、车灯、刹车、底盘等检测合格,并以无违章记录的情况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所有年检日期按行驶证上登记的日期为准,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般统称为“年检”或“年审”。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测一次,超过6年每年检一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进口车辆跟其它车型一样,在任意检测场都可以定期检验。就车辆而言,一般是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年检的,有需要进行年检的话,则一般是在每年的4/5/6月进行的。当然要是车辆使用达到一定年限之后,出于安全考虑,一般会缩短车辆年检的周期,要求每六个月就要检一次。
5、所以车辆是需要按期进行年检、依法缴纳相应的保险,这样开车上路才能更加安全。要是车辆没有进行年检,也没有依法缴纳相应的保险,一旦被查出肯定是会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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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年检车辆只要投了交强险就可以得到该有的赔偿;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以及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其他情形,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
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
只要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未年检就不是交强险中保险公司免责的条件,所以出事故时保险公司要赔偿。但是对该车辆投保的其他商业险,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就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车辆未年检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就不用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限额
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强险对于一个车辆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交强险也是国家强制性购买的保险,对于没有年检的车辆,那么也是属于不合法的车辆,但是只要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购买了车辆的保险,那么就有权利要求赔偿,但自己也应该合法的进行车检。以上就是誉祥小编整理的内容。誉祥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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