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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走交强险还是商业险
一、回答:
【1】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是先锋没森走交强险,交强险不足赔偿时才走商业险。明年交强险上浮,商业险未用费率不变。商业险理赔,没有优惠且2000元以内都属察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2】若第一次也是给对方修车,则两次都是交强险,明年的交强险是不会涨的,商业险没报过或报两次以内,第二年也不会涨。
二、拓展资料:
【1】车险双方事故理赔时先交强险理赔,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再从商业险银亩的第三者责任险来做理赔。同时如果双方事故自己车辆有损伤,就用商业险的车损险来理赔。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三、参考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寻车网
汽车商业险

没有交强险商业险能理赔吗
能,没有交强险商业险能够赔付,但是商业险中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金额需要在赔偿范围内减去交强险应该赔付的部分,不会全部赔付。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车辆的损失状况而定,一般修车费由商业险中的车损险赔付,和交强险没有任何关系。
拓展资料:
机动车辆保险即汽车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
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险种: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
一、交强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下列六种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办理退保:
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二、商业险
1、车辆损失险:
在机动车辆保险中,车辆损失保险与第三者责任保险构成了其主干险种,并在若干附加险的配合下,共同为保险客户提供多方面的危险保障服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标的,是各种机动车辆的车身及其零部件、设备等。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碰撞责任、倾覆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其中碰撞是指被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接触,如车辆与车辆、车辆与建筑物、车辆与电线杆或树木、车辆与行人、车辆与动物等碰撞,均属于碰撞责任范围之列;
倾覆责任指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本车翻倒,车体触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需要指出的是,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合同规定,且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如中国大陆以往均将失窃列为基本责任,后来却将其列为附加责任,即被保险人若不加保便不可能得到该项危险的保障。
汽车事故保险公司要扣除交强险部分 再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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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车主询问“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其措施与保护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得到补偿”时,周延礼解释,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如果采取一些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其措施与保护所发生的费用也可获赔。保险公司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金额外另行来计算。但是这里有一个限定,最高不要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对方是非机动车,你是机动车,那么你的交强险要先行赔偿对方的损失,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才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交强险赔偿如下: 1、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交强险赔偿1万元,超过1万的部分你和对方一人承担一半,如果你还投保了商业险,你承担的一半由你的保险公司报销,没有商业险的只能你自己承担。 2、伤者的电动车损失,你的交强险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你承担一半。对方自己承担一半,但是你的修车费对方也要承担一半。 3、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必须鉴定上等级的,没鉴定上等级的不赔偿伤残赔偿金)等,你的交强险赔偿最高是11万,超过11万的话,超出部分还是你承担50%,对方自己承担50%。
只要你方有责任,保险公司就得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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