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7 11:08:03 | 寻车网
支持自 (专)用充电桩共享改造。对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桩,由充电企业代为申请;给予充电设备补贴政策,充电设施 (含解决油车占位的停车设施)按充电设备金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交流充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
直流充电桩。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超高压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交流充电桩(含小功率直流充电桩)。在市内新建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此次政策是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的。重点在于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 在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方面,明确对在市内购买和首次注册登记并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在获得国家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重庆市购置补贴,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技术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具体看,我市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约为同期国家购置补贴标准的20%,非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快充类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单车补贴上限分别为1.3万元、0.94万元、0.55万元。
充电桩的分类?
1、以安装条件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立式充电桩和壁挂充电桩立式充电桩无需靠墙,适用于户外停车位或小区停车位,而壁挂式充电桩必须依靠墙体固定,适用于室内和地下停车位。
2、以服务对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公共充电桩、专用充电桩和自用充电桩。公共充电桩由政府机关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机构置办,服务对象面向任何电动汽车车主,例如公共停车场。而专用充电桩多为企业建造,服务对象为客户和内部人员,例如商场停车场。自用充电桩为私人充电桩,安装于私人领域,不对外开放。
3、以安装地点防护等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室内充电桩和室外充电桩。寻车网
4、以充电接口的数量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一桩一充和一桩多充。目前市场上充电桩以一桩一充式为主,在公交停车场这样大型停车场中,需要多充式充电桩,同步支持多台电动车充电,不但加快充电效率,也节省了人工。
5、以充电类型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民营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
1、建设补贴: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充电桩建设,政府可能会提供一定的建设补贴。这些补贴可以用于覆盖充电桩设备的采购、安装、运维等费用;
2、 电价优惠:政府可能会给予民营充电桩一定的电价优惠,即以较低的电价购电,以减少运营成本;
3、 土地使用优惠:政府可以提供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如减免土地租金或提供廉租土地,以降低民营充电桩建设的用地成本;
4、资金扶持:政府可能会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营充电桩建设。民营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获得资金扶持,以减轻投资负担。
建设民营充电桩的条件:
1、企业资质:民营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或注册登记,以符合当地政府对充电桩建设企业的要求;
2、土地使用:民营充电桩建设需要合法获得用地,可以通过租赁、购买或与相关单位合作等方式获取合适的土地;
3、技术能力:民营充电桩建设企业需要具备充电桩相关的技术能力,包括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维维护、故障排除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资金投入:民营充电桩建设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包括设备采购、土地使用费、建设费用、运营费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5、遵守法律法规:民营充电桩建设企业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保、用电安全、建设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6、网络接入:民营充电桩需要能够接入当地的电网,以保证充电桩的正常运行和供电需求。
综上所述,民营充电桩建设补贴政策是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和建设充电桩网络,促进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发展而制定的政策。具体的补贴政策会因国家、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申请运营考核奖励的充电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
(二)充电设施企业将所属社会公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公用充电设施数据信息服务平台。
第四条以充电设施的充电量为基准,结合对充电站运营的考核评价结果,给予充电设施企业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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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补贴如下
根据充电设施设备类型、装机功率和客户受电竣工验收时间,建设补贴标准为:
(一)2013-2015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
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给予财政补贴。
(二)2016年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注:专属充电站为在集中场地内,建设总功率不低于400kW)。
(三)2017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元/千瓦补贴。
(四)2018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及以上)给予3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以下)给予200元/千瓦补贴。
(五)2019-2020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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