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4 11:08:52 | 寻车网
驾车路线:全程约19.5公里
起点:小昆山汽车站
1.从起点向正东方向出发,沿文翔路行驶260米,左转进入昆港公路
2.沿昆港公路行驶1.7公里,右转进入佘天昆公路
3.沿佘天昆公路行驶1.4公里,直行进入辰花路
4.沿辰花路行驶3.3公里,左转进入辰塔路
5.沿辰塔路行驶1.6公里,直行进入千新公路
6.沿千新公路行驶2.8公里,右转进入泗陈公路
7.沿泗陈公路行驶2.8公里,朝沪青平/G318/凤凰山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通波塘立交桥
8.沿通波塘立交桥行驶43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佘北公路
9.沿佘北公路行驶4.2公里,过佘北公路林泾桥,右转进入沪青平公路
10.沿沪青平公路行驶8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赵巷
法律分析:昆山属于苏州市管辖,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领取牌证并按照规定安装在车身指定位置。
法律依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领取牌证并按照规定安装在车身指定位置。
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车主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一)未列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表的;
(二)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蓄电池标称电压、外型尺寸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
(三)拼装、改装的;
(四)拆除电动自行车原有限速装置的;
(五)证明材料虚假、无效的。
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除过境电动自行车外,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入登记后,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
昆山电动车充电桩收费由基本电费和服务费组成的。目前国内公共充电桩都是由不同单位在运营管理和收费的。充电费是由基本电费和服务费组成的,基本电费约1元左右,服务费根据各地物价局批准范围不同,大部分服务费都是限制在1元以内,较多是每度电收取服务费0.8元,也就是总价约为1.8元-2.0元之间。